无障碍长者助手
廉洁荔湾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荔湾区纪委监委通报三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17 17:57 信息来源:荔湾区纪委监委
浏览量:- 浏览字号:

  为切实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整治酒驾醉驾禁而不止、抓而不绝问题,现将三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荔湾区东沙街沙洛联社第一党支部党员彭业成危险驾驶问题。2020年8月29日凌晨,彭业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佛山市南海区某路段时碰到行人,造成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99.5mg/100ml。2020年11月13日,彭业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3月,彭业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荔湾区交通管理总站四级主任科员彭云龙危险驾驶机动车辆问题。2020年11月19日晚,彭云龙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广州市海珠区某中学门口斑马线时停车并在车内驾驶位睡觉,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93.3mg/100mL。彭云龙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1年8月、9月,彭云龙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管理岗九级职员王家伟危险驾驶问题。2019年3月3日晚,王家伟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94.2mg/100mL。2019年5月16日,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1月,王家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撤职处分,从管理岗九级职员降为管理岗十级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