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荔湾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1-04-14 09:43
信息来源:荔湾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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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4月9日,十二届荔湾区委第十四轮巡察5个巡察组已完成对25个单位的进驻。
经荔湾区委批准,十二届荔湾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对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下属的22个派出所开展联动巡察;同时,对葵蓬、鹤洞、东漖3个经济联社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本轮的时间从2021年3月25日开始至6月11日结束,专项巡察的结束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及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十二届荔湾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