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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荔湾区召开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察业务培训会(图)

发布时间:2024-04-09 16:29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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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上午,荔湾区召开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察业务培训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区获市2023年度全市巡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情况,宣布了本轮巡察对象和各巡察组授权任职及分工的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志强同志作部署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干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及支持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内涵,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穿巡察全过程,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切实发挥利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团结协作,推动我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荔湾“三大平台”建设,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把准政治方向,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抓紧抓牢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着力推进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巡察关键环节。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精准开展监督。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以巡促治、标本兼治。系统协同推进,凝聚巡察强大合力。被巡察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接受巡察当做应尽之责。巡察机构要抓好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树立正负激励导向,强化制度执行,聚力开展巡察监督。

  经区委批准,本轮巡察对象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白鹅潭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11个区直单位和石围塘、海龙2个街道及所属社区(经济联社)党组织。其中,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为市区联动巡察;区生态环境分局为市授权巡察。巡察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6月21日。

  动员部署会后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组织第六轮巡察干部代表现场分享巡察工作经验,邀请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围绕社区党组织建设、人才工作、审计监督及招投标领域相关知识为巡察干部分别作专题授课辅导。

荔湾区召开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察业务培训会(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