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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十三届荔湾区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4-12-30 10:41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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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荔湾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区委巡察组分别到区委编办、区协作办、逢源街道、龙津街道、沙面街道等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巡察有关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级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总揽全局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内部管理有漏洞;有的对行业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对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不到位;有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解决民生实事不及时;有的物业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有的党建工作标准不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严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有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服务荔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化整改,扎紧制度笼子,实现管长远、管根本。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杜绝出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要着眼发展大局,把抓实巡察整改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百千万工程”等全区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整改和治理有机贯通,以高质量整改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