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机构全称 |
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机构职能 |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县级市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2002〕15号),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区政府直接领导,承担区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业务上受市残联指导。区残联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增加的任务 (一)负责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检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 (二)负责盲人按摩行业的指导和管理。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上述任务调整,区残联机关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和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密切联系全区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负责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检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 (五)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负责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福利机构之间的交往与合作。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负责辖区内盲人按摩行业的指导和管理。 (八)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
荔湾区兴东路41号万和苑208室 |
邮政编码 |
510360 |
联系电话 |
81551741,81555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