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受理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受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
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职能科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注:申请人:指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人。
被申请人:指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请求的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