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受理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受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

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职能科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注:申请人:指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人。

被申请人:指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请求的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