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白鹅潭大道(珠江隧道段)工程施工监理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概况:白鹅潭大道(珠江隧道段)工程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侧,为规划白鹅潭大道上跨现状珠江隧道的一个节点,北起上市路,南至上涌直街,路线长度约90米(其中桥梁总长约28米,最大跨径约15米;路基段总长约62米),标准段经线宽32.8米,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754.8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321.5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约1155.18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期限及服务质量
1.服务内容及范围:完成白鹅潭大道(珠江隧道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办妥竣工结算且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周期以实际整体竣工验收为准。
3.服务质量:监理人提供的监理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期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618200.00元(大写:陆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25.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5 日至2024年3月19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5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3月20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邝先生
联系电话:020-81619745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