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光复南历史文化街区)
(图: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分批次认定415处传统风貌建筑的基础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严格按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组织召开多轮专家论证会,通过再核查、再论证、再完善的工作举措,对来源于广州市第五次文物普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重点更新项目方案、政府收储项目方案推荐的建(构)筑物,以及媒体、公众或专家推荐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既有建筑进行重点复核,共确定54处传统风貌建筑预先保护对象,将其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上,筑牢“应保尽保”法治屏障,持续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走深走实。
传统风貌建筑是具有一定外观风貌特色,建筑单体价值比较高,能够成片、成组、成线地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传统、时代特征或者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是具有保护价值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
下一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将按程序持续完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传承和彰显荔湾历史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