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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3-31 来源: 区委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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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荔湾区委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快速推进。“一把手”带头对巡察整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迅速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区各相关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大力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创新、优化招商、加快项目落地、扶企解难等12个专项行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督指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区政府对整改任务一抓到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区属各单位结合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进行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深查细究本单位本系统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强化以督促改,区领导分别带队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统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巡察办等工作力量,通过调研指导、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不断探索完善日常监督、分工协作监督、联合督导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高效推进。

  (三)深入开展排查,确保整改落实。对照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效果评估工作第二检查组工作要求,落实“回头看”检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全区干部大会、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等,对全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系统阐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围绕14个方面、44个课题开展调研,广泛开展培训、宣传、宣讲,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组织全区各单位对照专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责任落实、业务流程、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涉企服务、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推动解决。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自专项巡察以来,累计形成《荔湾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分工方案》《荔湾区关于加快工业投资发展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机制101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2条。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供给不够到位”方面

  1.协调推动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总体战略布局主动性不强的整改

  一是聚焦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提出荔湾区“一个目标愿景、三个发展定位、三个核心功能”发展思路,立足荔湾作为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的定位谋划工作、推动发展。《海龙围广佛高质量发展科创区建设总体方案》通过市大湾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实施,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首个正式印发的区域建设方案。二是携手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成功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三是提高湾区交通互联水平,完成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工程征拆工作,A线高架桥开放通车,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主线通车试运行。四是以提升广佛区域营商价值为牵引深入开展区域共治,开展治安打击整治联合行动,组织环保领域跨区联合执法,协同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合力,深入整治广佛交界地区“五类车”、电动自行车乱停、占道经营等问题。

  2.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作为不够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工作,分类施策推动茶叶、花卉、水产、服装、中药材等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二是有序做好黄沙水产市场商户搬迁工作,引导汇美国际服装城、apM时代国际升级改造为时尚打卡点,推动清平中药材市场周边连片微改造,积极在专业市场引入数字化交易模式,努力打造特色产业消费集聚区。支持茶叶市场开展各项活动,持续扩大茶叶市场影响力,编制《广州花卉博览园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花博园设施改造工程。三是成立荔湾区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专班,梳理构建“个转企”政策工具箱,建立“个转企”培育库,策划制作宣传折页,设置服务专窗,一站式完成执照办理,加快推动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

  3.整合优化产业布局效果不明显的整改

  一是制定实施荔湾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意见,全力构建荔湾“1283”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以现代都市工业为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商贸业共同发展的实体经济,重点发展激光与增材制造、现代中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广州荔湾产业园区成功申报省产业园,荔湾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已通过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二是全面实施荔湾区产业载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强楼宇经济,荔湾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创金中心)投入使用,鹅潭一号总部、黄沙水产中心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唯品会项目、绿瘦科技园、荔湾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项目顺利封顶,大翔集团创新大厦、云酷科创谷项目基本建成,有序推进西塱、海中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市级试点项目。三是优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荔湾区投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1+3+N”联合作战招商体系。加强产业载体宣传推介,成功举办2024年第十届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荔湾区平行分会暨北大创业大讲堂、清华X-Lab团队“智汇荔湾行”等活动。

  4.活化利用直管房助力经济发展不给力的整改

  一是核实直管房管业数据,完善直管房管理系统。二是加强市场研判,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大公开招租力度,推动更多直管房作为养老服务、教育等公益性用房或办公场所,有效降低直管房非住宅空置率。三是建立健全直管房租赁管理系列政策,通过延长租期、租金优惠等措施,全面盘活直管房非住宅。

  5.推进商圈高质量发展乏力的整改

  积极传承千年商脉,坚持大西关岭南特色商圈和白鹅潭世界级地标商圈同步推进。一是推动上下九步行街提质增效,完善上下九商业步行街管委会架构,完成下九路、第十甫路及上下九广场雨污分流施工及地面改造,对步行街骑楼开展“一栋一策”方案设计,大西关(上下九-永庆坊)商圈被评为“广州市首批都会级羊城夜市先行区”。二是白鹅潭片区华润万象城、广州聚龙湾太古里、山姆会员店等项目加快建设,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对外开放,商业要素和人流客流形成集聚态势。

  6.推进提升科技孵化能力不足的整改

  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出台《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引进培育科技企业,推动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出台《广州市荔湾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鼓励措施》等政策,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兑现,推动软件信息行业高质量发展。

  7.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办法不多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发挥区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强化“以投促引”,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和项目落户荔湾。完善融资担保机制,探索成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二是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制定荔湾区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

  (二)关于“引导培育市场主体的涉企服务‘槽点’多”方面

  8.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体系效能发挥不佳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能,多次召开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围绕《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出台荔湾区配套方案,明确5个方面35项任务。二是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作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优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三是制定《荔湾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合力做好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9.惠企政策不匹配、兑现难的问题较明显的整改

  一是提升惠企政策匹配度,分行业召开专题服务协调会,加强政策申报培训和宣传力度,做好政策申报兑现指导。二是加强人才保障,更新出台多项人才配套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薪酬等资助政策兑现。加大人才公寓配套力度,筛选符合条件的市场房源作为人才公寓。

  10.破除市场公平竞争的障碍不彻底的整改

  一是开展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发《政府采购工作指引(2024年版)》,邀请政府采购专家面向全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及政策培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二是印发《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三资”监管,确保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11.落实评估监测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整改

  一是强化扶持政策评估,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评估问效工作方案》,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政策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委托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对我区科技政策开展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二是印发《荔湾区中小企业统计监测方案(试行)》,形成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监测分析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并明确相应对策。

  12.全周期服务企业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印发《荔湾区进一步强化稳商安商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区政府-部门-街道”三级服务网络。二是深入开展“育苗行动”,明确“一企业一服务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落实首席服务官工作制度,优化企业服务机制,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三)关于“维护公平效率的监管执法存在短板”方面

  13.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快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优化升级执行服务,推动案件执结,执行案件平均办案用时比上年同期缩短42.1天。二是持续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力度,为企业纾困解忧、保驾护航。

  14.制度化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提高街道综合执法制度化水平,印发《荔湾区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度,举办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人员“小班教学”培训,全面提升执法综合能力。二是提高街道法制审核能力,将“为街道提供执法办案流程、案件法制审核、规范文明执法等业务培训”纳入法治荔湾建设考核。

  15.调解民企商事纠纷工作需加强的整改

  一是完善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对商事纠纷的识别和化解,通过线上平台对接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对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涉商事纠纷的案件做好统计。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方案》,举办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班和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16.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未达预期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行市场准入“极简审批”,简化“个转企”营业执照注销和设立登记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大幅压缩办理时限。二是推行企业迁移快速办理,最快1个工作日完成跨区迁移审批。已推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网办端口落地,推广使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三是落实窗口“一口清”,优化公安系统窗口服务工作指引,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强窗口业务培训。

  17.改进干部作风成效不明显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13项群众身边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百千万工程”、招商引资等重点主题举办系列专业化能力培训。二是对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和违纪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升作风类、营商环境类案件办理质效。三是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明确96项适用情形清单,坚决为担当者担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荔湾区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荔湾实践的持久动力。

  (一)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巡促改、以改促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务求实效,大力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荔湾发展的新动力、新优势。

  (二)增加要素供给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规划先行、政策配套、载体建设、招投融合、统一招商“五位一体”工作思路,推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区产业载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好老旧物业改造升级、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促进产业载体规模质量“双提升”。加快广州荔湾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按照“一园三区多组团”的布局统筹推进。常态化搭建政金企交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差异化、专业化、多样化信贷业务。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承载力竞争力。按照“开工一批、建成一批、谋划一批”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加快推进征地拆迁,保障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用地。大力推动道路建设改造,提升我区综合交通路网便捷性通达性。

  (四)全力做好涉企服务,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整合优化稳商安商工作机制,以企业问题为导向,有效发挥“街道-职能部门-区政府”三级联动优势,从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处理中探索解决同类诉求的流程模式,进一步实现稳商安商工作提档升级。围绕特色产业培育“个转企”“小升规”企业群,对具备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新增“四上”“独立核算”企业开展一对一注册、税务、融资等服务,加大增量培育、加强存量提升。

  (五)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全面依法治区,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审限意识,推进诉讼、执行事务前端办理,深化繁简分流,针对案情简单的系列案件采用专业团队集约处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调解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基层调解、诉前调解的主动性和覆盖面。优化升级执行服务,促进执前调解和执行立案深度融合,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速度,推动以执前督促深化“执源治理”,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1599801;网上举报地址:https://guangdong.12388.gov.cn/guangzhoushi/liwanqu/;通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区纪委监委(信封请注明“对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10360。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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