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7日印发实施《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以下简称“《查询办法》”),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该《查询办法》,惠企利民,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简化申请材料。放宽港澳台地区以及境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助力境外企业投资发展,同时中文译本不再须经公证,由查询人对提交的外文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便海外侨胞回国办事。二是实施全市通查。企业、群众可就近到全市任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即时调阅不动产登记档案,无需专门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窗口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创新查询方式。实现非自然人微信查询和微信授权查询,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微信小程序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产权人可以通过微信授权他人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方便快捷获取产权人名下指定不动产的查询结果。自新《查询办法》印发实施以来,我区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利用(含自助查询机)查询累计共193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