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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资源分局:多措并举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图)
发布时间: 2024-06-28 来源: 区规划资源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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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荔湾区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分布图)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低效用地标图入库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3〕2343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3〕37号)(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把握好低效用地试点机遇,最大限度发挥试点政策效能,该分局以城中村、低效工业用地为重点,全面查清各类低效用地底数,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建议,将正在开展、马上要做、有把握做完的18个项目纳入低效用地试点项目。

  荔湾区低效用地项目库用地面积约13.4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21.5%,主要为低效村庄用地、低效商服用地、低效公共设施用地,集中在珠江沿岸、桥中街道和荔湾区南部等地区,项目库包含16个重点片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2个村镇工业集聚区。该分局按照“坚持规划引领、先谋后动”“坚持底线思维、守正创新”“坚持补齐短板、统筹发展”和“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五大工作原则,结合区发展计划安排,一是制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通过与各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荔湾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将低效用地数据库及项目库进展情况向区政府汇报,提请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底和区级数据库建库,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库,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落地见效。已按时将荔湾区低效用地项目库成果上报区政府审核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目前正在开展低效用地的调查评价和专项规划的招投标工作。

  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按照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高效衔接自然资源管理,聚焦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荔湾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为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推进土地资源高效率利用积极贡献力量,支撑广州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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