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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关于新隆沙地块违法建设工程造价评估咨询和复核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17:41:17 来源: 花地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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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询价项目简要内容:

  1、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新隆沙地块违法建设工程造价评估咨询和复核服务。

  2、项目概况:白鹅潭商务区鹅潭一号项目附属地下工程违法建设,地下室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至1.4万平方米。

  3、项目内容、最高限价及服务期:

序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1

违法建设工程造价评估(复核)报告

20000

约4个月内短期,合同另行约定

  4、报价不得大于最高限价。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

  三、报价资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工程造价等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或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报价人(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及书面声明应当包含报价人诚信承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广东”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政府采购网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各报价人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如经本机关发现报价人有以明显低于本次算术平均报价水平50%以下报价等非正常报价行为的,将视相关报价行为为无效报价;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报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10、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进行装订或使用专用文件袋,需加盖公章密封。

  四、报价接收方式和评标事项

  1、凡符合资格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2日17:00前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接受邮寄,以寄到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2、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报价项目以流标处理。材料直接送至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联桂北32号):宁女士收,电话:020-81801846。如有疑问,可电子邮箱或电话沟通,电邮:huadi422@163.com。

  3、评标规则: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质量和服务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人(供应商)中,在有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最低报价者为预成交供应商。

  3、评标结果公布时间:另行确定。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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