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街道2025年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需要,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华林街道交通安全疏导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交通安全疏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点:长寿路康王南路口、上九人民中路口、上九光复路口、康王南路段、人民中路段以及其他街道有需要的地点
(四)项目类别: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五)最高限价:不高于人民币11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管理费、税费等开展此项服务所需的费用)。
(六)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工作日上岗时间为7:00-19:00,非工作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七)服务岗数:11个交通文明劝导员服务岗位。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
(一)服务内容:
以定点值守、巡查、宣传告知、提醒劝导等方式,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未上牌、非法营运、违反规定载人、乱停放及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服务区域内的治安联防、环境卫生保洁、清除乱贴乱画以及整治“五类车”等工作,如遇上级重大工作需及时调配增加工作力量。
(二)服务质量:
承接单位提供的交通安全疏导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有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1月24日止(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华林街道办事处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1174171
(三)报名材料: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被询价单位全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1)其公司属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名录,具备安全服务(含道路交通协管服务)资格;
(2)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服务的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6)有开展维持交通秩序的经验、取得较好的成绩,并提供经验总结材料、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7)以上资料以及参加询价的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8)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注:所有材料一式一份,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比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将对各报价单位从企业资质、项目经验、过往业绩和报价等方面进行内部综合选定,比选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