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率,确保完成金花街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对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街辖内实际情况,拟引入专业机构提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服务方式,有效促进本街垃圾分类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金花街道环卫站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承接单位(公司)必须做到对金花街辖区内产废单位即餐饮单位日产日清,确保完成金花街道每天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任务的同时,每天需完成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共不少于26500斤(约13.25吨)。
2.若荔湾区对金花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配任务指标发生变动,承接单位(公司)需及时调整并保证完成任务指标数量),承接单位(公司)须确保每天120%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指标总量。
3.承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每天按约定时间在金花街道辖内对机团单位、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宅小区、酒楼、酒店、超市、小食店、快餐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进行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必须日产日清。
4.承接单位(公司)承诺,将所收运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全部交由广州市城管部门指定委托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5.承接单位(公司)收运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过程中要遵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收运对象收取费用。
6.需按时提供月度、年度收运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的相关收运记录及统计数据。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辖区范围内。
(五)项目期限:一年。
(六)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
二、报价单位资质
1.承诺书(自拟,根据项目公告的内容及要求作出承诺);
2.项目报价表;
3.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
5.广州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运输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项目方案(自拟,如:设备设施运输车辆不少于3台(8桶车一台、六桶车2台、洗桶设备一套),餐厨垃圾桶240升和120升不少于120个、人员组织、同类型业绩经验、单位实力等);
7.承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以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册并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
3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提交报价资料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金花直街36-5号二楼)。
(三)提交报价资料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20-81905569。
(四)报价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和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以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加盖红色公章并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五)提交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方案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
3.广州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运输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相关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证明、介绍资料;
5.报名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报价比选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