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询比人”)委托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比代理机构”),对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关于询比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1.项目名称: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
2.项目编号:CMJLCG-2025-GZ005
3.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指定地点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78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5.工作内容:对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相关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对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并针对方案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报告中应含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海绵城市、树木保护等专项内容。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二、服务内容、期限及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对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进行编制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1)编制完成时间:中选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询比人提交符合询比人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纸质版及电子版、20个日历天内向询比人提交符合询比人要求的实施方案的纸质版及电子版、30个日历天内向询比人提交符合询比人要求的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2)方案的修改:经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的修改。若发现报告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3.服务要求:
(1)对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及《荔湾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机制》、《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3年)要求,分别编制完成本项目符合报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
(2)通过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分析整理等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含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等,以及协助询比人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3)根据《广州市老旧小区为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类:楼道修缮、小区内道路、排水系统疏通、三线整治、照明、安防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提升等改造,编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消防专章 、无障碍专章 、完整社区专章等内容,以及根据实际方案需要,对提升类和完善类的建设项目进行改造。要求通过实地踏勘访谈,收集民意资料并汇总形成改造清单,依据居民需求合理选择改造项目,指导改造方案的编制;配合进行前期编制工作汇报,编制过程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使编制方案充分反映民意,为民所用,最终形成实施方案成果。
(4)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3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的通知》,编制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含项目背景、工作范围与工作内容、上层次规划保护要求等)、技术路线及评价依据、片区现状(含历史沿革、历史文化特色、建设现状等)、文化遗产分布情况、保护要求、评估结论、历史文化保护建议。
(5)根据目前市、区关于绿化审批、方案评审的要求,参考《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开展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编制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树木资源调查、现状树木情况摸查评估、古树名木与古树后续资源健康状况及安全性综合评估、原址保护措施、相关树木保护措施与处理建议、结论。
(6)中选单位除向询比人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外,还需协助询比人进行相关报批工作,及项目汇报、评审工作。
4. 成果要求(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1)成果深度:项目成果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需满足《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引(试行)》、《荔湾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机制》文件的相关要求。
(2)编制完成《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的成果文件。
5.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最高限价:990000.00元。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1)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相关规定(行业调整系数为0.8,复杂系数暂定为1.0),供应商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的中选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须提供备案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询比文件。
四、报价文件要求及组成
1.要求:
(1)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供应商及其授权代表须按报价文件指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4)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组成: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3)本询比公告第二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所有报价文件包封于同一密封袋,密封袋口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询比文件获取地址、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1108第十事业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17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21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1108会议室。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 询比人不承担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次询比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
3.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九、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询比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20-81382415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华贵横街25号
询比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020-817795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
附件:逢源街道华贵、何家祠片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