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科工信局拟对外委托开展荔湾区2025年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和产业发展研究服务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服务期
服务委托期为一年,自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二、项目经费
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协助开展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推进西塱村、海中村、葵蓬村等村镇工业集聚区市级试点以及其他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工作等,形成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研究分析报告;
(二)协助进行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相关研究分析,形成荔湾区工业产业发展研究分析报告;
(三)协助开展产业链考核评估,开展链长制产业链、产业集群等研究,形成链长制产业链发展分析报告;
(四)开展荔湾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荔湾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方案设计、材料收集与整理、规划分析、规划撰写等工作。
(五)协助完成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和产业发展研究等其它方面工作。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编制服务工作方案。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对外协作及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会议室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六)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相关办法和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七)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八)不得将通过该项目所获取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数据和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项目。
(九)投标人须有整治提升和产业发展研究服务能力和经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熟悉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和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专家服务,商业信誉良好。
(十)积极配合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相关工作,并承担实地走访期间可能产生的费用。
五、比选文件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文件(含税)、服务方案、其他过往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须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纸质件一式一份,扫描件一份。
六、公告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邮寄报名时间: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9日18:00时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荔湾区科工信局5楼505室。
(三)报名事项如有变化或补充,将通过补充公告发布有关信息,请密切留意公告。
(四)报名联系人:吴薇薇、陈鹏程,联系电话:020-81500615。
八、综合评审地点
荔湾区科工信局。
九、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不限报名单位个数,由荔湾区科工信局组织实施综合评审。
(二)评审原则。依据项目方案、资质规模、有效报价、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
十、中选通知
遴选结果将在综合评审结束后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未接到电话的为未中选。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