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西场站项目范围内东风西路92号601号、东风西路131号601号房屋评估报告及征收补偿决定等相关文件登报服务单位询比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确定 广州泛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本次询比中选单位。
2.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对本中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询比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 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报价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 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需合法合理,否则询比人可以拒收。
5. 质疑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6. 异议受理部门(询比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81978193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