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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31 来源: 区残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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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对荔湾区202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谨邀国内具有相关督导经验和资质的机构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区内公共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报告;通过组织本区域内的残疾人代表,针对属于《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第14条规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在组织竣工验收时,试用无障碍环境设施。通过组织本区域内的残疾人试用代表对区域周边的房屋建筑、公共场所、通行道路、公共交通工具等建设情况、使用情况进行使用前的试用,听取残疾人代表的试用意见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或业主单位发送试用评测报告,并抄送至有关部门。

  二、工作方法

  一是由区残联派发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专业服务机构利用专业化无障碍采集工具对现场进行采集,获取现场的地理位置、环境信息以及判断无障碍设施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形成专项督导报告;二是试用督导,由区残联通知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专业服务机构,组织无障碍环境试用代表前往无障碍设施地点,采集无障碍设施数据,提出设施试用意见,为有关的建筑设施点提供督导和整改建议,专项督导报告和试用督导报告应在督导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方,所有督导资料全部提交给采购人存档备查,服务周期内督导报告不少于10次。

  三、项目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服务周期为12个月,服务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四、项目预算

  (一)项目预算为3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款50%,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支付剩余50%款项,具体支付期限、条件以中标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本项目费用包括所有日常巡查和评价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巡查人员和评估人员工资、福利、交通、电话、税费等一切费用。

  五、服务单位资质及需提交资料

  (一)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从事无障碍督导工作资质,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已获取无障碍督导资格,如督导员资格相关证件等;

  (三)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六、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区残联召开评审会议,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打分。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比选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评估因素

商务

价格

比重

70%

30%

  1.商务响应评分(满分7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项目方案

根据公告中的工作方法形成的项目方案:

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方案全面性、科学性、实施计划操作可行性进行打分,最高得30分。

30

2

项目经验

投标人承担过的无障碍督导项目业绩情况:

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20分。

备注:

提供合同/协议/委托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

20

3

投标人无障碍督导成员团队

投标人具备专业的无障碍督导成员团队,在行业领域具备一定建树及知名度,具有5名以上(含5名)无障碍督导成员的,得20分;4名成员的,得16分;3名成员的,得12分;2名成员的,得8分;1名成员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须提供督导员资格相关证件复印件。

20

合计70

  2.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比选报价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取最低者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

评分为满分3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

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30

30

合计

30

  七、报名资料

  (一)公告中第五点服务单位资质及需提交资料;

  (二)报名机构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评审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 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八、公告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

  (二)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278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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