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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8 来源: 金花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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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询比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范围为荔湾区金花街道林苑社区及世纪社区,东起康王中路,西至荔湾路,南起龙津中路,北至中山七路,改造范围约6.56公顷。项目计划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包括基础类项目23项,完善类项目13项,提升类项目4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维修楼栋门、更换楼道照明、修缮楼道、维修化粪池、建筑外立面整饰、维修道路、修缮围墙、“三线”整治、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等。

  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6248.23万元。

  4.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期限及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对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所有勘察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进行审查工作。

  2.服务期: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

  3.工作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3)负责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及与主体建设相关的建设内容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

  (4)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审核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工作量的审核、材料和设备变更的审核;当图纸存在问题时,责成设计单位进行修改;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核工作;

  (5)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防洪、卫生、燃气、海绵城市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6)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7)负责对永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8)负责对质量通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核;

  (9)负责对业主需求落实到设计成果情况进行审核;

  (10)负责对常见错、漏、碰的问题进行审核;

  (11)参加询比单位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询比单位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询比单位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12)询比单位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

  (13)国家、省、市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具体内容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质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1个月在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

  3.报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6.65万元。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实施方案部分的中选价为包干价,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应明确下浮率。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本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最终按批准的单位工程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取的工程设计收费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下浮率进行核算。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报价所报下浮率)不变,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单位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4月1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4月2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4月24日上午 9:00—9: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金华园区7楼726(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5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82781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郭工

  联系电话:020-88138686-8002

  附件:金花街林苑片区微改造(林苑、世纪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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