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三栋职工房改房项目作出征收决定的登报单位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1、项目依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复函》(穗发改批【2020】6号)、《关于出具广州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3712)、《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荔府会纪【2024】80号)、《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纪要》(荔白领办会纪〔2024〕22号)。
2、征收范围与标的:位于广州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东北角的三栋职工房改房,总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涉及140户住户。具体门牌:下涌横街7号之一至之六、7号一幢之一至之二等8处房屋。
3、登报要求:根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需在公开发行报纸刊登征收公告。因部分产权人居住于香港,需同步在《广州日报》《香港商报》两家媒体发布公告。
4、采购方式:通过公开询比方式。
5、项目预估预算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
计划于2025年第二、三季度择期在工作日刊登征收决定公告,具体登报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最终确定。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的形式,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
2、报价要求:(1)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未超出本次报价有效范围,且为唯一固定报价。
3、服务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包括实施本次登报项目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按实际登报的规格单价、数量结合下浮率(为成交人报价所报下浮率)结算,待报价人提交香港商报、广州日报公告刊登成果后,询比人一次性付清刊登费,报价人需凭合法有效票据与询比人办理结算手续(如发生税费,由报价人按税务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与询比人协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算标准的“服务采购”计算标准代理费后再下浮1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按收费标准规定计算下浮后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800元,按18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服务机构。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3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04月1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04月23日。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04月24日上午 9:30—10:30 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3号会议室),逾期恕不受理。
1、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2、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公示期为1天。
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81978469
询比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1354449853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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