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城乡面貌,及时清理零星余泥、无主建筑垃圾,切实提升海龙街环境卫生保洁水平。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现我单位以公开询价方式购买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5年海龙街道零星余泥和无主建筑垃圾清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清理指定收集场所(海龙街辖内)的余泥、无主装饰装修废弃物,服务单位需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辖内指定地点完成清理工作,清理的余泥和建筑垃圾必须要运输到有资质的合法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三、服务年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四、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本项目按车次报价(以6方车标准报价),最高限价1200元/车(含装车、运费、处置费、税费等)。
结算方式: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当月双方实际核实确认的总车数×每车单价=中标人该月实际服务费。每月清理量由双方签证附清理前后图盖章签字核实。
五、供应商资格:
(一)报价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企业(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供应商未被例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项目询价文件组成
(一)供应商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营业执照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符合建筑废弃物陆路运输的许可);
(三)供应商需提供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地证明文件;
(四)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本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技术规范并随车携带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提供不少于5辆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运输车辆;
(五)供应商须配置在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平台,并提供相应的联单台账数据。
(六)商务资料包括项目报价、信用信誉、同类项目过往业绩、项目实施计划、运输处置方式及流程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一正三副本),密封提交,封面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4月28日17:30分,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龙溪中路40号2楼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联系人:何小姐,电话:020-81417253
八、服务单位的确定
1、本次比选需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评审工作由环卫消毒两站采购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比选原则:根据企业综合能力、业绩情况、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九、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