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站前街道环卫站拟购买一台环卫作业电瓶车,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征集报名并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需求内容和限价
(一)项目需求内容:玛西尔环卫作业八桶电瓶车1辆。
(二)最高限价:项目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7万元。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
(二)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三)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附件)。
(五)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六)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站前街道环卫站(荔湾区西站一街16号)。
(三)联系人:周小姐,办公电话:020-36169547。
(四)资料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等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信用良好,没有被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4、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售后服务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
8、提供具备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市级(或以上)检测机构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带CMA和CNAS检测标识)。
9、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授权书需有生产厂家盖章方为有效。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本次询价需根据实际报价单位进行询价。比选工作在站前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站前街环卫站组织实施。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其他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