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采购信息
石围塘街道生活垃圾容器集中清洗点升级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0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经石围塘街道办事处批准,分别对我站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西657号门口的滘口蔬菜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容器集中清洗点(建筑面积:25平方米)、石围塘塘西街52号旁的山村路生活垃圾容器集中清洗点(建筑面积:20平方米)进行升级改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生活垃圾容器集中清洗点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和面积:

  2.1荔湾区芳村大道西657号门口的滘口蔬菜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容器集中清洗点,建筑面积:25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20米。

  2.2石围塘塘西街52号旁的山村路生活垃圾容器集中清洗点,建筑面积:20平方米,污水管网的改造12米。

  3.项目限额:本项目总金额不高于19.9万元其中,建筑面积升级改造费用标准预计为135000元【(25+20)平方米 × 3000元/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费用标准预计为64000元【(20+12)米 × 2000元/米】。

  4.项目改造内容:详见附件。

  5.项目改造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服务意响人资格:

  1.承包意向人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包括: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的请求);

  2.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以上相关内容;

  3.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实力和经验。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项目询文件组成:

  1.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目录;

  3.报价表(本次询价的计费方式采用固定价且唯一报价形式,中选单位根据询价文件的内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自行报价。);

  4.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关业务资质证书等;

  5.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报名和递交资料时间

  1.时间:2025年5月7日到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提交询价文件资料,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邮寄。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66号

  3.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81525965

  五、其他说明:

  (一)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综合比选,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评分后由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小组选定中标单位。

  (二)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石围塘街道环卫站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结算方式和时间

  项目改造完成后,需经过区城管局验收合格后,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附件:效果图标材质.pdf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