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减振降噪评估服务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荔湾区富力路56号南海中学高中部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食堂和临时建筑,新建一栋包含食堂、学生宿舍和教职工休息室的综合楼,其中地下二层,地上八层,总建筑面积8974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广州地铁11号线地铁保护范围内,应广州地铁集团复函开展减振降噪评估工作,提供减振降噪技术评估方案。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654.87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对项目进行减振降噪评估工作,并编制减振降噪技术评估方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进行减振降噪评估前,充分了解拟建项目的相关信息,对项目方案布置和主体结构等内容给出合理的建议。
(2)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规范及行业要求,对拟建项目周边交通影响开展现状振动、噪声源强监测,对实测数据进行模拟、分析,评估项目的减振降噪措施效果。
(3)若拟建项目减振降噪措施效果不能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且经济合理的建议,并对后续的减振降噪措施进行复核确认。
(4)提供减振降噪评估报告,协助业主通过有关减振降噪的专家评审会等技术审查,按要求修改评估报告,直至通过地铁保护部门审批。
(5)其他工作。按甲方要求参加与减振降噪工作相关的会议或提供有关技术支持。
2.服务要求:编制项目减振降噪评估报告、开展专家评审,并通过相关审批。
3.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保护部门审批。
具体服务范围、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询比的服务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870000.00元(大写:捌拾柒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结算方式:本项目的收费为总价包干。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700.00元(大写:壹仟柒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5月2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5月25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5月26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81179317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8931902-86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5年5月20日
点击下载:
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减振降噪评估服务询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