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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审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0 来源: 金花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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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金花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事业单位(综合事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内部审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比报价。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金花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事业单位(综合事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8月-2024年12月财务收支内审及往来款厘清服务。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4.项目内容:对内部控制合规性方面进行审查,账目整理、凭证核对、固定资产清理、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债权债务和收费项目检查核对,对账目合理性合规性核查等,完成金花街道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综合事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8月-2024年12月财务收支内审及往来款厘清服务,并分别出具内审报告及往来款构成明细及处理建议报告。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审计报告验收合格日止。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第6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3)报价人已进入2023-2024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定点服务资格报价人名单,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入库报价人资格;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或询比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要求及提交方式:

  1、报价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

  A、报价单(报价要包含税费等全部费用)。

  B、营业执照副本;

  C、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相资质文件;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E、项目实施方案;

  F、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需附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G、过往同类型单位审计的项目经验和业绩。

  H、进度安排承诺书。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报价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3.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到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 党政办

  5、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20-81086659

  五、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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