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暖心家园”项目建设,现我街就项目活动所需物资饼干、米、油等进行公开采购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人
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暖心家园所需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6.475万元(人民币),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四)采购位置:荔湾区芳信路17号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五)采购内容:主要类别为油、米等物品,按项目活动提供相应物资
(六)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至11月项目结束前按需供货
二、报价须知
(一)申请意向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意向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配置设施设备服务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参加本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二)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联系方式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
4.承包意向报价书。
5.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6.意向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7.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意向人的报名。
8.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材料,用密封袋装并盖骑缝章。
三、发布公告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9日止。
四、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石围塘街道办事处5楼522室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9日,共3个工作日,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只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件寄件。
(三)联系人:王小姐,办公电话:81555160
(四)报价事项如有变化或补充,或将发布补充公告,请密切留意公告信息。
五、报价比选地点
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六、中选单位的确定
我方将根据意向单位提供的企业资质、过往业绩、供货样品质量和报价来综合评估,确定中选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 报价及承诺书.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