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泮塘五约党群服务驿站运营管理效能,推动阵地在提升社区品质、服务品质和生活品质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创新“阵地换服务”模式,向社会公开招募一个“社区合伙人”进行合作运营,向居民提供更丰富的“公益+低偿+市场”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泮塘五约党群服务驿站引入“社区合伙人”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项目预算:无预算,由进驻单位自行运作,街道提供项目指导、场地保障、宣传推介等支持。
(四)项目地址:昌华街道泮塘五约直街41号
(五)项目需求:
基于泮塘社区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创新性、可持续发展需求,本次计划引进项目方向侧重文化方面为主,如文创展示、艺术学习、文化传播等;其他具有较强创新性、长期运营力的便民项目和休闲项目也在考虑范围内,如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就业辅导等。
二、申报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
(一)接受申报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1日。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815386,020-86537269。
(三)申报方式:密封提交。申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
1.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信息、授权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简介: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简介。
3.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介绍、人力安排、经费投入、商业运作模式、实施计划、预期效果和公益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
4.项目相关材料:党群服务驿站运营管理计划或者方案。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申请资料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和项目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展示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能力、资源及执行经验,确保有能力整合政府政策、公益目标与商业逻辑。
(二)申请人信用良好,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申报资格将被取消。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公开招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体现“公益+低偿+市场”的理念,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六)项目应能够吸引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提升社区凝聚力。
(七)项目应具有长期运营和持续发展的潜力。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勘查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泮塘五约直街41号。请自行前往勘查。
(勘查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815386,020-86537269)
五、运营要求
(一)运营管理方应严格遵守历史文化相关法规政策,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开展运营活动。
(二)运营期间必须保证场地设备、设施始终满足运营所需,承诺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关指引下开展场地装修和保养维修,并自行承担费用。
(三)运营期间,服务对象、工作人员、雇佣人员等相关人员和相关场所的消防、人身等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由运营管理方承担。
(四)内设各类活动场所,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六、项目评选
(一)综合比选:按街道有关规定,组织比选小组根据申报项目创新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选。
(二)公示签约:综合比选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社区合伙人”签订合作协议。
七、参加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资格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申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申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申请单位不符合项目招募的资格要求的。
(五)申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八、本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申报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