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实施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
3.项目概况:原址建设部分占地约6672㎡,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一栋教育研修楼,其中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16040㎡(其中地上部分:13140㎡;地下部分:2900㎡);实施旧建筑拆除、改造,其中拆除面积约 1353平方米,教学楼提升改造建筑面积为2550㎡,连桥部分:320㎡,庭院改造2028㎡及配套用房和室外绿化。
4.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27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639.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0.00万元(其中检验监测费191.39万元),预备费860.54万元,设备设施采购费用930.00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为询比人提供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包括材料进场检验检测、室内空气检验、结构检测、节能检测、消防设施检测、智能化、电气、防雷、市政道路现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沉降观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人防等,最终检测及监测范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开展。
2.服务期限:暂定200天(日历天)。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若为联合体报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询比的主要服务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其附表,报价人须在相应检测项目处作出明确圈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询比的主要服务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报价人属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范围内检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
5.报价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6.报价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近两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7.报价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的联合体报价。(注:以联合体方式报价的报价单位,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填写。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943684.98元(大写:玖拾肆万叁仟陆佰捌拾肆元玖角捌分)。
2.报价要求: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报酬及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询比项目的询比报酬人民币1650.00元(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6月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6月8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如有)在2026年6月9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701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询比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 系 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020-81179676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小姐
联 系 电 话:020-82559099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6年6月4日
点击下载: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询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