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街道拟采购一批慰问品,用于慰问参与文明出行、交通秩序整治、“门前三包”、爱国卫生运动、“两热”防控等一线工作人员。现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企业(单位)参与询价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西村街道参与文明城市建设重点任务一线人员慰问品采购
(二)费用标准:限价标准为不高于200元/份/人,总份数为356份,预算标准为不超过人民币7.12万元(含税金),报价应包括物资、配送运费、税金、包装费等所有费用。
(三)采购品类:粮油副食类慰问品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供应本项目所需食品的能力;
(三)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
(四)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负责将货物快递到指定地点,要求多地址配送。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8日起至7月10日止(共3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三楼306室(荔湾区协和路1号)
联系人:石小姐,联系电话:81717162
(三)报名材料: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截图;
4.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有同类型过往业绩证明,以提供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6.报价方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及产品图样;
7.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相关证明材料;
8.配送及售后服务资料;
9.以上资料以及参加询价的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中标单位确定
报名截止后,将对各报价单位从企业资质、过往业绩、产品质量、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比选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