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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施工图审查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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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范围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新基片区,东至芳村大道西,北至兴东路,西南两面临塞坝涌,片区总占地面积23.2公顷。该片区微改造项目主要分三期进行,目前已完成第一、第二期三个社区局部的公共区域及建筑本体的改造。本项目为第三期改造,建设内容为剔除一、二期改造的区域后,主要对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道路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项目合同及相关资料要求为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范围:施工图技术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工程技术方案等文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2010〕1147号文)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服务费内,询价单位不再另外支付。

  2.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止。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

  1.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3)负责对设计变更图纸的审核工作;(4)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5)是否符合规划、节能、环保、燃气、防雷、防洪、电力、给水、通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6)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7)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8)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9)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0)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13)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图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成果要求:根据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包括审查报告)。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质等级为二类或以上;(须提供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中,本单位在列且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截图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43400元(大写:肆万叁仟肆佰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本项目成本警戒价为34720元(最高报价限价的8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报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具体计算以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9月1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9月17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由报价意向人在2026年9月18日上午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逾期恕不受理。

  2.若本项目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单位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  科

  联系电话:020-81555187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653727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4日

附件: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施工图审查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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