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交通体系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项目内容:编制荔湾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包括荔湾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涉及区住建园林局工作任务部分)、荔湾区交通体系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编制《荔湾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涉及区住建园林局工作任务部分)》及《荔湾区交通体系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服务范围含评估咨询;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3.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25.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8月25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8月2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8月30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98250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