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采购信息
石围塘街道秀水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来源: 石围塘街道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石围塘街道秀水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至五眼桥涌,南至佛山碧华村,西至亨漖村、北至秀水涌。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荔湾区,东至五眼桥涌,南至佛山碧华村,西至亨漖村、北至秀水涌,总用地面积约4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重点改造内容是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内容,打造“老城区,新活力”的社区新貌。

  4.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其他要求

  1、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关手续的报审工作。从项目立项完成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统筹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工程、货物、服务的所有管理工作,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服务期限:自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代建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必须具有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①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注: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10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人员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报价人签订的返聘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725000.00元。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2.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单位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可研批复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总金额,具体结算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风险提示:本项目中标单位前期工作约定无预付款,需协助询价单位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并顺利通过区发改局批复同意立项后方可支付款项。款项支付约定,如因财政审批或财政支付程序原因导致支付迟延的,不属甲方违约。详细合同条款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具体计算以招标代理代合同为准】。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月1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月1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月17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单位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154386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利工                

  联系电话:020-87576487        

  

  附件:1.附件1.评审办法.doc  

            2.附件2.报价文件.doc

            3.附件3.代建服务合同模板.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