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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5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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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荔湾区,山村社区范围:北面是芳村大道中,西面是洞企石路,东南方是弯曲的花地河,形成一个扇形。如意社区范围:南至芳村大道中,北至珠江,东至岭海街,西至塞坝口涌,山村社区用地面积约31.7公顷,如意社区用地面积约40.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6.37万平方米。重点改造内容是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内容,打造“老城区,新活力”的社区新貌。

  4.项目估算总投资:4419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服务范围:对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进行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工作。

  2.服务期:树木保护专章服务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并由甲方确认。

  ⑴编制完成时间:中选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向甲方完成树木保护专章的编制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⑵方案的修改:树木保护专章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树木保护专章修改。

  3.工作内容、方式及要求

  (1)树木保护专章

  根据目前市、区关于绿化审批、方案评审的要求,开展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① 项目范围内的树木资源调查。包括所有树木的胸径测量、种类、数量、树木位置落图核实、生长状况、立地条件、保护设施现状、全景及特征照片拍摄等,分类编制树木信息汇总表。

  ② 树木评估:对现状树木情况进行摸查评估,明确树木保护范围,提出采取合理的避让和保护措施。

  ③ 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健康状况及安全性综合评估。并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要求划定保护范围,根据树木生长状况和保护现状编制原址保护措施。

  ④ 根据项目范围内树木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综合分析,提出相关树木保护措施与处理建议,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内容应包括一图、一表、一方案及其它必要文件。

  ⑤ 树木死亡鉴定等。

  4.其他要求

  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树木保护专章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资格及本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返聘合同)。

  3.报价人配备有生态、林业、园林、园艺、植保等绿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人(或以上)及其在本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返聘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868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有效报价下浮率0-20%。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树木保护专章部分的中选价为包干价,收费标准参考《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至20%内)。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项目对应批复金额。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具体计算以招标代理代合同为准】。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5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2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154386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利工、钟工

  联系电话:020-87576487


  附件:1.附件1.评审办法.doc

              2.附件2.报价文件.doc

              3.附件3.技术咨询合同模板.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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