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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合作服务商第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3 来源: 站前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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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合作运营站前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站前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等。

  (三)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使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四)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五)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 《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六)运行模式: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超出服务提供方的专业或能力的,应将其转介到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并开展跟进服务。服务机构转介服务项目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采购服务清单内项目的30%。

  (七)人员要求:需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20人以上,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二、合同期限:一年。

  三、项目地点:站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站前路9号)

  四、合作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合作运营商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提供养老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需有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站前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3家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街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公告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七、交件地点: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402

  八、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20-36237074

  


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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