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花街西华路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询比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确定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为本次询比中选单位。
2、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对本中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询比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报价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须合法合理,否则询比人可以拒收。
5、质疑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询比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
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020-81082781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