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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街道建筑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7 来源: 龙津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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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及时清理辖内建筑废弃物,现以公开询比方式确定一个具有资质的意向单位对龙津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进行管理、清理及运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龙津街辖内建筑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管理、清理及运输龙津街道管辖范围内建筑废弃物。具体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3、服务年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项目最高限价:140000元/年(含装车、运费、处置费、税费等)。

  二、用户需求

  1、主动巡查发现或接到街道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后,原则上两个小时内将龙津街辖内出现的建筑废弃物收运至街道指定的建筑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并及时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废弃物收纳点。

  2、上述过程确保无散漏,并符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不提供清运工具及人员,不承担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责任。

  3、需按时提供月度、年度清运建筑废弃物的相关收运记录及统计。

  三、供应商资格及条件

  1、供应商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营业执照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符合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许可);

  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符合建筑废弃物消纳的许可);

  4、供应商需提供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地证明文件;

  5、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本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技术规范并随车携带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提供不少于2辆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运输车辆;

  6、供应商需提供前端运输到末端处置环节的电子联单记录管理台账,并可提供查询功能,便于各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管。

  以上六项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需完全满足方能进行价格比选。

  四、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

  1、报名确认的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报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公告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六、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提交报价资料地点:荔湾区龙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80号)。

  3、提交报价资料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1925220。

  七、服务单位的确定

  1、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2、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3、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八、签订合同

  中选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特此告知。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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