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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津街道图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9 来源: 龙津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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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社区党员和群众的阅读需求,提升社区文化氛围,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全民阅读推广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党建工作内生动力,增强党员群众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龙津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打造“书香龙津”特色品牌为契机,推进“共建社区书屋”工作,助推“家门口阅读”。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龙津街道图书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内容:采购国内出版的中文图书。

  (四)项目要求:8000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税金)。

  (五)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配送及加工服务要求

  1.所有图书的品种、装帧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确认并决定。

  2.成交供应商发书前先检查书本质量,对残旧、破损、缺页、空页、印刷模糊不清、附件(如光盘、磁带等)不齐全等情况,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清单需按“包”给出序号,且货物清单包号与实际包号内货物实物保持一致。

  4.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采访书目数据及全套编目加工服务,包括贴高频RFID芯片(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图书加工过程中RFID标签录入的相关设备)、书标、色标、条形码、磁条、盖馆藏书章,书标加贴透明不干胶等(高频RFID芯片、3M可充消磁条、书标、色标、条形码及透明不干胶由成交供应商购买)。磁条不能暴露,图书不能残留永磁性磁条。”

  5.标签设置:根据标签的尺寸、张数设定。

  6.成交供应商需将加工好的图书按类打包,并要求在外包装纸上标好各大类分类号和部室代码。

  7.所购图书全数纳入龙津街图书分馆馆藏系统,不进行通借通还。

  8.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要求多地址配送。

  三、询比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四)所供的书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要求;

  (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止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8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递交资料内容及方式:

  1.报价函(请列明折扣率、册数、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须加盖公章);

  5.近2年开展的广州市内公共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业绩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密封方式提交。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393号龙津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1747682。

  、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报价人提供的资质、报价、业绩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四)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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