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拟对部分馆藏艺术档案进行高仿复制,现对实施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名称:高仿复制馆藏艺术档案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馆藏艺术档案高仿复制,主要对馆藏精品名人书画(约110平方米)进行高清扫描及高仿复制,最终支付金额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三、项目价格:总价不超过10万元。
四、招标要求:
(一)制作要求
1、扫描:300dpi及以上,清淅度高,色彩还原好。
2、高仿复制:用65克专业涂层宣纸,画面细节、层次需保留完整,色彩还原度高。
项目制作具体数量、规格等,以高仿复制项目明细为准。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书画、档案高仿制作资质和能力。
(三)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投标单位简介。
3、项目报价书(含总价及明细)。
(四)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须按上款(标书内容)要求编制,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二份,注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标书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书须单独封装。
3、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邀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邀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3、报名方式:邮递或专人送达。
七、中标人确定
1、我方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定,选择确定中标人,并签订项目合同。
2、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邀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3、报名联系人:杨菲菲 电话:020—81543499。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开展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精品艺术档案复制工作询价综合评分表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24年11月25日
说明:
1、所有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各分值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评标小组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并根据得分排序推荐投标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