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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物业公开招租公告(荔湾体育馆一楼西面1000平方米)
发布时间: 2024-11-29 来源: 荔湾区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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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管辖场馆之一荔湾体育馆一楼西面物业进行社会公开招租事宜。

  一、招租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二、出租物业标的

  物业地址

  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月)

 招标底价

(元/月/间)

  经营范围

 荔湾区荔湾路54号自编4号一楼西面

 建筑面积

  1000

  65

  65000

以经营体育产业、体育项目、文体项目培训或便民服务用途为招租范围,不得经营沐足、发廊、饮食、麻将馆,以及体育馆已有的跆拳道、三棋、舞蹈培训等项目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原有租户除外)。

  三、租赁事宜

  (一)租赁期:5年。

  (二)免租期:60天。

  (三)租金递增率:每年递增不低于2%。

  (四)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

  (五)此物业不得有“转租、转借”行为。

  四、租赁原则

  本次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承租条件

  (一)物业经营范围

  以经营体育产业、体育项目、文体项目培训或便民服务用途为招租范围,不得经营沐足、发廊、饮食、麻将馆,以及体育馆已有的跆拳道、三棋、舞蹈培训等项目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原有租户除外)。

  (二)承租方条件

  1、承租方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不得是自然人),诚实守信,无任何犯罪记录。

  2、承租方须承诺守法经营,不拖欠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3、承租方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时,不得改变该物业建筑风格或破坏该物业外观。装修、改造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投标时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承租方负责承租场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综治、维稳、卫生、防疫等工作,做到文明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业主的监督管理。

  5、投标时,承租方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个月租金。

  六、招租流程

  (一)招租方式: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公告招租。

  (二)招租时间: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应标时间,过期作废。

  (三)承租方须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招租规定时间内根据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所递交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四)评标时间: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网招租日期截止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根据招租基本要求、条件和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五)评标标准:

  1、承租方按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向其递交意向资料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综合评分,评选中标名单。

  2.若中标者经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租方案及有关条件与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履约、水电等保证金的,视为该中标者自动弃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由评标排名第二名中标,如此类推。

  (七)租赁协议订立:

  1、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自收到中心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需与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签订《租赁协议》。

  2、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需缴纳履约、水电等相关保证金以及一个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八)其他说明

  1、由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协助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运营管理,并自行缴交经营中发生的税费。

  3、物业公开招租详情以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737  89160736 89160723(客服林小姐)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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