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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道开展禁毒示范点创建布展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来源: 金花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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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金花街道禁毒示范点创建推进工作,拟开展禁毒示范点创建布展。现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禁毒示范点创建工作布展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工期:2024年5月底前完工。

  (四)建设地点:西华路金花直街113号-115号首层

  (五)项目建设标准:禁毒社工站标识清晰完整,设置固定的办公室、档案室,工作制度上墙。独立会议室、档案室、心理辅导室、尿检室等场所。场地建设须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

  (六)总费用:不高于11万元(包括布局设计、布展、运输、安装、清洁等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七)本项目需企业先行全额垫付建设费用,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结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行业相应资质证书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正常经营);

  (二)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与服务提供单位(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三)具有承接同类项目业绩(含供货或供应商资格)的企业优先(提供合同关键资料复印件);

  (四)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资料递交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向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禁毒办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报价书、设计样式、实物彩图。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

   四、不组织统一看现场,由各报名单位自行勘察。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

  联系人:刘小姐 韩先生  联系电话:020-81293841。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递交资料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7:00时截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资料地址:荔湾区西华路金花直街113号-115号首层。

  七、选单位确认

  1、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至少收到 3个单位(含3个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2、询价小组对各报名单位从报价、设计样式、资质信誉、过往业绩等方面综合进行比选,确定第一、第二中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布展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约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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