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现已全面运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对我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停用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共4套。根据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2021】2号)文件指引,拟对该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3日-12月10日
联系人:郑丽丽
电话:020-8156839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聚兴大街5号3楼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