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逢源街惠城、泰兴片区带河路段微改造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期限: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日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评估范围包含有逢源街惠城社区、泰兴社区2个社区,东至康王中路,南至田料古道, 西至文昌北路,北至龙津中路。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1公顷,全域涉及778栋房屋,其中本项目工程拟改造对象176栋。因项目工程进行分期实施,本次将首先针对康王中路西侧带河路沿线14栋建筑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与研究。
二、调查结论
1、历史文化资源涉及情况:不涉及已公布的各类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涉及3处经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其他已公布或登记的各类各级历史文化遗产均不涉及。
2、历史人事物涉及情况:带河路173(171)号曾作为民国老字号中药店和生堂使用。
3、历史风貌评价情况:本次共计调查14处建筑(涉及3处经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多在50-70年代进行加改建,后扩大首层门面作商铺使用,部分建筑为清末至民国时期建成,局部保留原有建筑形式及建筑构件。经评估,认为带河路165号、带河路173(171)号两处民国铺屋能反映其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具有一定历史价值。
附注:
1.该成果为公示稿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华贵横街25号(邮政编码:510150)。
(2)电话反映至:020-81382415(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电子邮箱:fyj81815648@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https://www.lw.gov.cn/
附件:荔湾区逢源街惠城、泰兴片区带河路段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公示稿•简本).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