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3-13 来源: 荔湾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年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年报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报送方式>

  1. 电脑进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填写,点击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年度报告填报”,进入填报页面后根据提示登录填写年报。

  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兼容模式)、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访问。如出现加载失败或修改保存不了的情况请切换极速模式尝试。如同一电脑需要填报多家企业的年报,请填报前清理浏览器缓存。

图片1.png

  2.手机进入“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菜单栏“我要办”→“年度报告”,进入填报页面后根据提示登录填写年报。

<提醒>

  经营主体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对于逾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