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本机关拟依法对荔湾区文化综合行政执法罚没物品(详见附件)进行处置。
公告期为60天(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如物品清单中的物主对本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内或公告期满后7天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机关将依法对清单中的物品予以处置。
本机关联系电话:020-81831832
本机关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芳雅苑15号
附件:罚没物品清单.docx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