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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周诗楚与林秋城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20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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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城:

  本委于2025年2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周诗楚诉被申请人林秋城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748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2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8279.3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4381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资7822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肖佳、杨健鸿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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