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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31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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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20日,我办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及征收范围现场张贴公开征求对《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2025年3月21日已期满30天。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6户被征收人反馈的有效书面意见。经收集汇总,现将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附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类别

被征收人

主要意见

采纳

情况

理由

1

货币补偿

关于提高货币补偿指导价的意见

未采纳

项目已对周边同类型房屋进行评估,并参考评估价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

加装电梯

关于加装电梯补偿的意见

未采纳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第4.13.4条:被征收住宅楼房加装电梯的,按有效凭证实际支付的加装费用或按评估价值给予补偿。该条例已明确加装电梯的补偿标准。

3

临时安置费

关于住宅临时安置费的意见

未采纳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住宅临时安置费标准符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21〕2号)第三十条规定。

4

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

关于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的意见

未采纳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符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2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5

产权调换

关于提高房屋产权调换标准的意见

未采纳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房屋产权调换标准符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21〕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注:1.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关于产权证办理细则、安置房质量评估、安置房源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的意见不属于针对补偿方案的修改意见,

       建议后续另行协商。

     2.上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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