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169号401夹克(服装)货主:
2025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169号401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并依法扣押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有注册商标(证号:54897498、11662143)标识的夹克(服装)38件。请上述物品的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岭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十三甫路11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假冒伪劣商品被查获公告后,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满十五日不到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假冒伪劣商品连同涉案物品予以没收,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岭南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020-8195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