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沃野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3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伟、郑康荣诉被申请人广州沃野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支付工资、加付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1061-1062号)。申请人李伟的仲裁请求为: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欠付的工资1799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付赔偿金179900元。申请人郑康荣的仲裁请求为: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欠付的工资1369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付赔偿金13690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2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肖佳、杨健鸿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