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穗荔鹤综执催字[2025]0002号
(法人)名称:广州市保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DKU6X3
住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0号之一自编103房
因当事人广州市保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荔湾区曼源一街1号(曼源花园自编3号楼)北侧按规划建设的道路改为绿化,将曼源一街1号北侧按规划建设的停车位改为绿化、围墙、门岗等,将曼源一街1号南侧至曼源一街3号北侧间小区内道路变窄改为约2.5m宽,曼源二街7号东侧停车位改为广场,造成物业管理纠纷及安置房业主与商品房业主产生矛盾。本机关(单位)依据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于2024年9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粤穗荔鹤综执处字[2023]0089号,已于2024年10月13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1月12日前,自行改正,恢复原状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1800345
单位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0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1日
受送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