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38号之一2701房
建筑面积:74.3524平方米
物业用途:住宅
招租底价:2974元/月(中选价不得低于本招租底价)。
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递增3%。
二、招租条件
(一)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递增3%。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中选价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
(三)招租对象: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四)招租方向: 住宅。不可将该物业用作商业、办公或仓库用途。不能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餐饮、娱乐、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业。
(五)公开招租原则上价高者得。租金报价同等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如闲置物业出租,没有原承租方,在租金报价同等情况下,再进行第二轮报价,以此类推,直至出现高价者。
(六)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报名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如非法定代表人投交资料的须提供: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招租程序
(一)物业招租公示期为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22日起至5月7日止),有意者可于这段时间内致电联系人了解具体招租流程。
(二)意向承租方需到广州市荔湾区南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南岸路92号之一副楼一楼)领取《承租申请表》。
(三)以比选方式竞价,在《承租申请表》上填好意向承租金额等相关内容,并密封封条加盖公章以确保报价书的密封性。5月8日早上10点在广州市荔湾区南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南岸路92号之一副楼一楼)举行现场比选会议,会议当天收取报名材料及密封好的《承租申请表》,申请人签名确认自己的申请内容。
(四)公开招租期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单位)的,可采取协议出租方式,但租金标准不应低于招租底价,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单位)的,按比选竞价价高者得确定中选人。
(五)公开招租原则上价高者得,竞价同等租金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六)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对中选人(单位)的信息通过荔湾区信息网公开的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公示期内,对中选人(单位)无异议的,呈报南源街行政会议审定。如对中选人(单位)持异议的,经核查属实后,则提交物业工作小组重新启动招租程序。
(八)若中选人(单位)经出租方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禁止参加下一轮竞价。该物业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五、招租要求
(一)承租人(单位)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该房屋从事危险性、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及销售和其他违法行为。
(二)承租人(单位)除按期交纳租金外,应承担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应履行租赁期内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承租人不得将物业转租、转租给第三方,经发现立刻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回。
(四)因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拆除、征用、提前收回或改造拍租标的全部或部分,并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但政府有补偿的,属业主享有的归出租人所有,属经营、装修补偿的归承租人所有。
六、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起至5月7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接受报名)。
(二)地址:南岸路92号之一副楼一楼
(三)电话:81740735 联系人:陈先生。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2日